吴山


《交通小哥抗争的交通制度纯属道德属性》
9月20号CCTV又报道了,上海的快递小哥愤怒袭击交警的相关人员报道。这个话题其实已经是老生常谈,我们经常可见的类型报道了。其中蕴含的深层原因和各种社会风险,溃散人心的深远巨大影响,在某些人眼中,特别是某些交警的眼中是,完全视而不见,也看不到的!因为这些快递小哥毕竟都是,非上海的本地人,毕竟都是特别的少数人群,按照某些专家的说法和某些交警的说法,这极少部分人的生存影响,对整个社会来说不值一提!无关痛痒。因为这些极少量人的幸福据说与冷漠的大众其实并无关系。
真的只是我们的快递小哥,与交警有特别的深仇大恨?某些看上去非常特殊的现实往往揭露整个交通的真相。
在高速路上打电话,玩游戏,吹牛聊天,固然是分散驾驶者的精力的行为,我们显然知道对交通安全是有不利的,但往往很多驾驶者故意在各种分心的情况下,交通驾驶却偏偏不会出事,我们就特别想知道一位驾驶者精力状态饱满,或者驾驶者情况也不太好的精神状态、无神彩比较打蔫的情况下,如何判断对比驾驶者究竟能否驾驶?
我们现在全社会关心的交通话题,交通话题之中又特别引人注目的酒驾问题,恰好就是一个可以类比精力精神层次与带病或者身体有恙上班驾驶层次的交通驾驶判断对比!
精神不振,注意力不集中,能否驾驶?似乎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原则就是最好不驾驶!但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精神状况和具体不同表现,有的驾驶者精神不振,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的驾驶效果也比某些人精神注意力集中特别好状态下驾驶效果安全稳定的多!如此说来,我们人都不是平等的,按照目前的交通法规酒驾管理制定原则,我们就只能把社会上驾驶表现最优秀的那些人,作为目前交通驾驶的合法人群,我们的交通安全自然就会得到最高保障!
可惜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有出行和交通的渴求,社会竞争和创造财富与效率等要素对每个人交通的要求都是具体的,都是灵活多样、繁华变化的。这样特定人群的选择,技能的束缚和捆绑人群在现实条件都是明显有害的,也是完全无视现实驾驶具体需求情况的,毫无任何具体可执行操作可能,最后的恶果必然是社会整体买单,我相信没有人这一点因果认识不到。
既然我们以最优秀的精神状态和最优秀的驾驶技术来判断某个人能不能符合驾驶条件不现实,不完全正确,未必是真理,那么我们退而求其次达到某个比较安全驾驶技术标准才具有合法驾驶条件,这样又合不合适?
非常遗憾,也不合适!也并非绝对真理。很明显,我们的残疾人,我们的残疾残障人士同样需要出行,他们的交通安全驾驶情况不容乐观,但迫于现实许多残疾人已经驾驶参与现实交通了,而更加隐蔽,更加危险的是带病比如感冒绞肠痧等这类驾驶,驾驶者并未觉得有什么特别大的交通法律法规干扰问题,但这些驾驶者的驾驶状况,精神状态却很可能比那些我们心目中间完全不吻合交通安全驾驶的驾驶者还要具有马路杀手的本质特征!
据说酒驾就特别不安全,降低了驾驶者多少反应力,迟钝了驾驶者多少的反应速度!这也是某些交警对所谓酒驾者进行严惩的振振有词的法理依据!但是这些数据对比起人最普通感冒后驾驶情况,恐怕也很难分清楚哪一个要素影响驾驶安全更大!你比如服用感冒药后带来的突然性晕眩仅仅就是这一个最常见的例子,恐怕也远远比看上去喝的有些酒醉驾驶者,更具有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客观真理因素,更不用说什么腿抽筋,老寒腿,胃痛,呕吐等等常见疾病状态。
我们对酒驾如此的不宽容,这已经在很多报道中间展露无遗,大家都知道,可以说是众所周知,据说就连喝了酒之后在车内睡觉休息权利都没有,都有可能被交警抓住严惩,特别是会催生出很多举报者的情况,一个酒驾交通举报就可能导致拦车强拦强检检查,这种交警就可以获得社会舆论广泛的赞扬,让很多交通参与者想着都不寒而栗!
是否我们今后就应该要制定规则:一个感冒的人,一个要打针输液的人,一个要治胃病喜欢发作绞肠痧、苦夏怕冷怕热、有心脏病历史、有老寒腿、有骨质疏松症、有洗澡腿抽筋毛病等等、有各种影响身体健康,各种可能常见疾病的人,他们很显然都是不符合安全健康驾驶的人,是不是我们的交通法规都应该对他们严格限制,对他们执行最强烈的像酒驾一般的不安全驾驶惩罚?!
由此可见,所谓酒驾就像人们身体常见疾病一般,是无法具体个人个性化对比驾驶能力状况的,当然也就无从衡量,哪种状态更具有驾驶的合法性!
当然,为了绝对安全,我个人是主张,只要精神状态比较打蔫,哪怕只要出现感冒症状,我就绝不服感冒药,因为我担心感冒药会出现晕眩或者无法控制应对的驾驶情况!我也主张喜欢腿抽筋的人,驾驶的时候把脚部特别保护和预先按摩,同样有胃病的驾驶者,提早做好胃病的预防性服药,其他的各种驾驶者的老毛病常见中年疾病状况和精神状态不佳,都应该提早自我针对性进行驾驶安全预防和措施准备,但这些驾驶者自律的情况,全都完全出自内心的自我严格要求判断!绝非社会意义上和法律层面的交通安全规矩和法律条款。
其实我们只要仔细思考,对比就会发现包括酒驾醉酒在内的很多驾驶情况都是属于道德问题,是取决于个人驾驶本身素质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从来都不是法律手段能够完全解决的,如果强行利用法律手段去解决,只会带来道德混乱和社会人心团结性的大崩溃!
而很多借助于所谓检查酒驾醉酒的强拦强检,就更加毫无法律依据!根本毫无人心支持理解的可能,只有所谓的盲目洗脑式的宣传,偏执的交通法律法规理解!而有更多的人,现在暂时在盲目洗脑式的宣传状态下,认识不到拦路强拦强检的巨大危害,因为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个体似乎好像影响很有限,只是影响到了几个酒驾的人!几个被抓住的倒霉鬼?!
有这种所谓简单单纯看法者,往往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真的比较单纯认为相对整个社会这是一点小事情!而有一种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他不是认识不到交通制度性问题的影响深刻性,也不是不知道这样,所带来的对社会巨大效率影响和对整个中国人团结一致的怎么估量都不为过的信任信用摧残!任何一个对中国传统国家机构有一点点最起码的认识者,都会知道,人人陷于自危恐慌,互相不信任,各种互相打击排挤的现成手段远远多于团结的手段的时候;任何互相排挤,互相不信任的现成人群多如牛毛惩戒手段,远超多于良好信任团结的方便性,唾手可得形式时候。这个社会就已经陷入毫无力量的社会了,因为每个具体群体团结的人特别是紧密团结的人都非常的稀少!而这些现象在我们目前的交通情况表现特别严重,这是那些根本没有亲身体会“制度性因素”所造成的交通悲剧放大效果带来的社会癌性特征,是某些专家特别是所谓当局者迷的交通管理者和某些具体交警无法设身处地感同身受中国最大多数交通参与者心情想法和深层原因而制定繁琐根本毫无实际可行性和促进性社会意义社会交通规则的最根本原因之一!
现在我们再回头看上海反复出现报道的快递小哥频繁冲突甚至袭击交警的报道,表面上看是上海人排斥外地人,表面上看是社会对底层人士的不公正,但其实根本的原因在于社会制度性认识有偏差,有某些交警或相关交通管理者和某些专家舆论宣传误导之嫌疑,有交通制度建设根本性错误牛角尖认识问题。就会深有感触,感同身受逐渐思考并理解其中蕴含的深藏原因!
让交通包括酒驾在内的大量道德问题归属道德治理。这才是解决目前交警和交通参与者矛盾突出甚至大打出手的最根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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